<有一個法條叫做刑事訴訟法第253條...>
昨天剛講司法官過勞的問題,
今天就有檢察官投書表示
曾有民眾為了一顆15元的饅頭告竊盜的,
其表示,
台灣的司法制度是一種極為昂貴的資源,
案件一旦成立,
不論橫向、縱向都連鎖啟動一連串的資源耗費。
然而這種種昂貴的資源,
我們卻不分價值輕重,不論危害大小,統統一體適用,
只要當事人提告,就開啟訴訟大門,無限暢用。
於是15元饅頭與百億金融背信同樣是一個案子;
提告樓上房客精液透過天花板性侵
與計程車司機下藥迷姦同樣是一個案子;
網路上因為沒付運費,賣家未出貨被告詐欺,
如果給了負評,再加一個妨害名譽,好不容易把案子結了,
賣家不甘心要告誣告,買家要告誣告的誣告……,
這一切就只為了100元的運費沒付!
該檢察官並提出數據,
台北地檢署105年度需要偵查的案件有5萬6233件,
大約由62位實際辦案的檢察官負責,
具體的想想這樣的數字,
檢察官是要如何地血汗爆肝,才能應付。
而這其中詐欺、侵占案件就有1萬1416件,
不起訴處分的卻有6533件,佔57%,
其中大多為假性詐欺、以刑逼民的案件;
竊盜案件有3658件,1323件不起訴處分,佔36%;
妨害名譽案件2049件,不起訴處分1523件,佔74%;
誣告偽證案件883件,747件不起訴,佔84% 。
http://www.appledaily.com.tw/…/%E4%B8%80%E9%A1%86%E7%99%BD%…
我非常認同該檢察官的說法,
且對檢察官過大的工作量表示遺憾(好加在林背沒考上..)
不過勒,
法官遇到案件是非審理不可,
即使是鳥案87分的當事人,他還是得處理(幹!),
檢察官其實是有工具
處理這些明顯沒必要動用司法資源的案子的!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
「第三百七十六條所規定之案件,
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
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也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竊盜、詐欺、侵占等罪,
只要檢察官認定侵害法益輕微(比如:15元的饅頭)
都可以直接不起訴!
(我一秒鐘幾十萬上下,你叫我處理你15元饅頭的糾紛?)
即使再議,反正檢察系統都是自己人,
自己內部講好,這種案件一律駁回,誰也拿你檢察官沒輒!
(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單位協辦單位,都是我的人,跟我鬥?)
可是實務上很少有檢察官用這一條,
就一句話,人言可畏!怕被說閒話!
明明他就有偷吃我的饅頭,你檢察官竟然不起訴,吃案!
所以我們就看到一堆鳥案也在偵辦,
為了一瓶鮮奶被偷喝,警察要花好幾個鐘頭調閱監視器畫面,
檢察官要開庭,然後還要安排調解委員來調解,
只為了一瓶不到100元的鮮奶!
結語:
正義從來就不是無價的,特別是司法資源有限的情況下,
請檢察官勇於使用上開條文,
讓自己的時間精力解放出來,可以好好處理真正的犯罪,
而不是處理人民間小貓小狗的事情!
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
第三百七十六條所規定之案件,
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
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刑事訴訟法第376條:
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
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之贓物罪。
刑法第57條: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
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賣家不 出 貨 詐欺」的推薦目錄:
賣家不 出 貨 詐欺 在 Kakitono 肆顆柿廚輩糧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TASAKOさんの資訊分享】-----
希望可以給各位經常網購的孩紙一點小小提醒
如果你曾經有過選擇[超商取貨付款]卻沒取貨的紀錄
可能必須多多注意
你沒有任何損失,只是在帳號上獲得一兩個負評跟黑紀錄
但... 那真的只是賣你的賣家不想跟你計較而已
千萬不能將這種行為視為,沒關係!
絕對是非常有關係的~
---
店長上週出貨修羅場出貨一週,這週店長也收了一整週的退貨
今天簡單的數了一下,真的挺威猛~ 快破30件
光運費就損失好幾千,更別說... 有些人訂的或是特訂的,很難轉賣
---
店長知道會在店長這邊購買商品的,大多都還只是孩紙
頂多也就是大學生,社會人士真的不多,雖然還有請家長代買的 = =
就算已經被店長黑單,開新帳號在到店長這邊下標
其實店長出貨看個人資料,也知道。。。你就是黑單
還出貨給你,是店長覺得不想與你計較,覺得你有新改過
但... 下訂超過一週說... 訂錯商品要取消
或是把家長搬出來說,因為父母不給訂購...
還有事隔幾日說... 我突然不想要了...
---
讓你取消,店長這邊已經訂貨就自己吞庫存
不讓你取消,寄出商品你就不去領貨... = ="
其時怎麼做都讓人很為難,想方便各位,但幾次下來真的很害怕
遇過最誇張的,幫朋友訂購,店長寄簡訊通知請記得取貨
留的好像還是家長的手機,結果店長反被威脅,說這邊沒這人
如果再傳簡訊就要告我詐欺... ((我提醒要領貨,到底詐欺誰?
這就算了... 最後商品還是沒領 = = 真的是醉了...
---
講難聽一點...
賣東西的人,只要到警局備案,就算最後可能判無罪
你自己本人,還得親自到案說明,也會留下前科
請經常網路購物的各位不要已身試罰
---
確定要購物,在下標商品
確定有辦法付款,在下標商品
確定有想要,在下標商品
就算最後你的熱情減了,也請你自行轉單,不是棄標跟無視
---
網拍講究誠信,與各位共勉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76358
賣家不 出 貨 詐欺 在 獨家》匯70多萬買名牌包控精品賣家不出貨告詐欺@newsebc 的推薦與評價

買名牌包真的要找有信譽的店家,高雄一名林小姐,向我們投訴,他說去年12月,匯70多萬買了H牌名牌包,至今沒收到,衝到 賣家 家裡要求退款, ... ... <看更多>
賣家不 出 貨 詐欺 在 #問賣家不出貨法律問題 - 網路購物板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上個月男友在旋轉拍賣上買二手衣,第一次購買就有拖了三四天才出貨(因為是對方很急問我們有沒有匯款,並且說會晚上出貨),之後衣服收到我男友又隔幾 ... ... <看更多>
賣家不 出 貨 詐欺 在 [新聞] 淘寶假貨充名牌律師︰涉詐欺、違商標法-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