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陰婚背後隱藏的歷史真相,一度禁止一度盛行……
歷史春秋網
作者:陸棄
陰婚,也叫冥婚。是活人給死去的人舉行結婚儀式,讓他們在九泉之下得以成婚。陰婚在現代來說,一般被視為封建迷信,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為死去的人,是不可能領到結婚證的。即便有零星的活人與死人結婚,為了證實所謂的生死不渝,也就是舉行個儀式,民政部門是不可能給他們發證的。但在古代,陰婚是被人們承認的,舉行陰婚的兩個家庭,也是按親家走動的
最早的陰婚:商朝
陰婚,與中國的文化傳統有關。中國是一個崇祖的國度,「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時候的家中,幾乎都供奉著祖宗牌位,數典忘祖,是被人們不恥的行為。如果有人生前沒有成婚,意味著不可能有後,那是無法在祖墳立足的。解決的辦法,就是給他(她)舉行陰婚,讓他在九泉之下繼續人間娶妻生子行為。
舉行陰婚的另一個理由是,如果活人不給死人舉行陰婚,死人要回家鬧事的,也即「鬧鬼」。因為生前他們沒有成婚,心中是有怨氣的。這個怨氣需要活人替他們解決。家裡如果生活不順當,活人往往會往死人身上想,給逝去的人成婚,圖個心安理得。
舉行陰婚的第三個原因,是一些鬼媒婆可以藉機發筆小財。因為舉行陰婚,一般是大家主所為。沒錢的窮苦人家,是不會有財力幹這種事的。鬼媒婆們會極力促成陰婚,從中掙取勞務費以及娶親的不菲費用。
史上有資料記載的最早陰婚,應該是商王朝的王后婦好。婦好是商王武丁之妻,她是一位巾幗英雄,率領商軍南征北戰,為商王朝的領土擴張立下汗馬功勞。婦好不但是一位優秀的軍事家,還同時是一個主管祭祀、占卜的祭司。婦好三十多歲時,因為難產去世,商王武丁非常難過,先後為婦好舉行了三次陰婚,分別將婦好「嫁」給了他的三位祖先,六世祖祖乙、十一世祖太甲、十三世祖成湯。武丁的做法在現代來說是不可思議的,雖然是陰婚,也是亂倫行為。但在遙遠的古代,可能武丁認為將婦好「嫁」給英明神武的先祖,是對她最大的保護吧。或者,在那個時候,女人的社會地位低下,嫁給父、子乃至先祖,都是可以接受的風俗,就如同王昭君到匈奴後,先後嫁給匈奴王父子一樣。
唐宋陰婚得以盛行
商朝時就有了陰婚,周朝時卻明文規定不許陰婚,《周禮》記載:「禁遷葬與嫁殤者」,《周禮》據說是周公旦所著,或說是戰國時人假借周公旦為作者。但不管是周公旦本人還是戰國時人假借,都足以說明周朝的官方是不讚成陰婚的。究其原因,可能是本著陰婚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而言的。不過,《周禮》並未能完全阻止陰婚這一傳統風俗的發展,到了後漢三國時期,最著名的陰婚,就是曹操給兒子曹沖舉行的。一向奉行節儉的曹操大費錢財為兒子辦陰婚,可見陰婚在傳統文化中的力量之大。在親情面前,浪費點錢財真的不算啥。
曹沖是個少年天才,曹沖稱象的故事,學過歷史的人沒有幾個人不知道。如果不是曹沖早逝,可能魏國的接班人會出現更大的變數,曹丕與曹植之間的爭奪,還得再加上一個曹沖。而且曹沖的概率更大。曹沖早逝,曹操悲痛萬分,為曹沖選了甄氏女舉行了陰婚,並給曹衝過繼了一個兒子曹琮。
唐宋時代,陰婚在民間流行起來。唐朝人載孚寫了一本《廣異志》,內中記載著一名叫王乙的書生,與已死多年的女友之愛情故事,就像梁山伯與祝英台一樣,後兩家結成冥婚;南宋期間,諂媚秦檜的秦門下十客之一的詩人康與之,寫了一本書叫做《昨夢錄》,裡面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說親,然後進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後,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並骨合葬」。宋人郭彖寫了一本《睽本去》,記載著「晉俗,男女年當婚娶,未婚而死者,命媒互求之,謂之‘鬼媒’,鬼親後的兩家來往如姻婭」。宋朝之後,明朝宋濂、王袆主編的《元史》中的「烈女傳」,記載著「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當然,冥婚也有活人與死人之間進行的,大抵是因為活人與死人的感情太深,一時難以化解。
清朝陰婚成為傳統
經過幾千年的發展,清朝時陰婚已成為「傳統」,是一件勢在必行的事情,未婚者去世如果父母不給他們安排陰婚,反而會成為另類。清末作家徐珂著的一本《清稗類鈔》,就記載了清朝的陰婚故事。
陰婚的婚禮,與現實生活中活人的婚禮有許多相似之處,也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就講門當戶對,也要送過門戶帖,也要到命館合婚,取得龍鳳帖。男方要送女方定婚禮,既要有真金白銀的,也要是紙糊的喪品。女方也有嫁妝,當然是紙糊的。至於高搭喜棚、宴請親友,這可都是真的。當然,死人要用相片代替,但也有用屍體的,所以因此發生的盜屍現象也屢有發生。但最後的陰婚結果,是男人與女人的骸骨要埋在一塊,在陰間確實達到成親的目的了。
值得一提的是活人與死人的成婚,也有許多女子自願的現象,民間叫做「慕清」,俗稱「買門口」。這是什麼意思呢,女人太怕結婚後受夫家虐待了,所以請求家長將自己嫁給一個死人,這是另類的陰婚。取得這樣的陰婚後,女人只是名義上的已婚婦女,實際上單身而過。清代學者俞樾將「慕清」之舉稱為「非禮之禮」,自願「慕清」的女人,該是對婚姻有多麼懼怕。
現代人基本上視陰婚為迷信,但在偏遠的農村,陰婚現象並未絕跡。偶爾在大城市裡,也會出現陰婚現象,但這種現象與古代不同,或只是為了尋求一種心靈的慰藉吧。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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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聽了這張新發行的SACD:Gary Moore《Still Got the Blues》專輯,碟內第四首Still Got the Blues可以說是Gary Moore的代表作,這首歌曲不止好有味道,而且音效也相當之好,這種結他的聲音,可以觸動心霏,加上Gary Moore的憂怨的歌聲,還有不知道是不是SACD的加持,這首歌曲絕對可以用作試音之選!
聽了這首使我感動的大碟,我自然想了解多一點Gary Moore的事蹟,之後找到了一篇相當詳盡的資料,是來自台灣的【獨立評論】,作者黃怡的一篇文稿,我覺得相當詳細,亦可以使大家更加了解這位結他高手Gary Moore的逸事,所以我引用這篇文章和大家分享!最後,這張SACD是我近期一聽再聽,所以一定要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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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
Gary Moore──我的吉他在空中哭泣
作者 黃怡
蓋瑞摩爾(Gary Moore,1952~2011)逝世已6年了,這些年來,他在流行音樂界的聲望不減反增,從youtube連綿不絕的上傳,無論是單曲或專輯,錄音室灌製或現場錄影,以及閱聽者的熱烈反應,大有凌駕Eric Clapton,成為藍調搖滾吉他王的架勢。
摩爾是聽Eric Clapton長大的,記得John Mayall and the Bluesbreakers嗎?晚近的藍調搖滾迷,很少不是聽該樂團中Clapton的吉他主奏,才開始知道實心吉他如何結合藍調與搖滾。酸民常認為Clapton從不敢與Moore同台演出,Clapton倒一向淡定,只說:「Moore彈奏速度實在太快了,我哪裡跟得上他呀!」這是真話,即使Moore不是流行樂壇最正點的吉他手,至少也是最快的吉他手之一,雖然Moore常強調,快是炫技,只是為了帶給歌迷緊張與刺激,他個人滿喜歡聽Roy Buchanan的慢板藍調吉他。
Moore與 Clapton的歌迷特別喜歡比一比兩人的功力,不比吉他,也要比比歌喉。但歌喉是天生的,要比,只能比感情與技巧,Moore去世那年的5月,Clapton唱起Moore的Still Got the Blues,以鋼弦吉他伴唱,配上單純的電子琴聲做背景音樂,雖不如Moore的原唱那麼扣人心弦,卻還是很有味道。不過,Moore做為一個歌者,過了中年嗓音越渾厚,與他的吉他聲兩相唱和,效果越見不凡,這是歌迷普遍的定論。
事實上,彈奏吉他起家的Moore,自己組樂團時是因為找不到適當的主唱,才勉強唱起歌來。剛開始他也唱一點搖滾,「我討厭死了唱搖滾,後來走藍調搖滾路線,我才越來越喜歡唱歌。」他說,「我往往把曲子的主調降下來,因為我吉他不彈主旋律部分,歌唱本身成了主旋律,我再以吉他部分的變化來應和,這樣有趣多了。」
感謝啟發他的Phil Lynott
有些樂評家認為,Moore的吉他聲線不僅性感,簡直是淫蕩,才會那麼顛倒眾生。Moore的歌迷應該會十分同意這點。他的彈唱風格,若從8歲最初彈奏的那把吉他算起,整整花了將近30年,直到1990年他自作、自彈、自唱的Still Got the Blues問世,才大致建立。
Moore生於1952年4月4日,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人,有一個哥哥、三個姊妹,父母嚴重失和,連累他也提早輟學,15、16歲就到了都柏林,想成為一個音樂家,一年之後父母離婚,北愛暴亂,他無家可回,決定浪跡天涯。1969年加入名為Skid Row的合唱團之後,他認識了人生第一個貴人 Phil Lynott(1949~1986)。Lynott高高瘦瘦帥帥,黑白混血兒,魅力百分百,是個色鬼,據Moore說:「你絕不能把女朋友留給他照顧,幾分鐘都不行。」
Lynott像媽媽般的照顧Moore,早起燒飯給他吃,介紹這個、那個給Moore,開啟了Moore包括吃中國菜在內的各方面味蕾。初進入樂壇的Moore,由於年紀小,大家覺得他是憨憨的鄉巴佬,只把他當成琴藝高超的小弟弟看待,唯有Lynnot認他是音樂上的同道,願意與他同甘共苦,一起成長。Moore在Skid Raw待了2年(1968~1970),樂團嘗試各種搖滾樂風,從放克到重金屬,例如Night of Warm Witch,這是Moore第一個正式的音樂學校,但有很多樂迷認為,團員中只有Moore的彈奏可聽,其他人的演出簡直一塌糊塗。
Moore離開Skid Row之後,1973年自組樂團,推出Grinding Stone,這是Moore歌迷必須珍藏的唱片,當時Moore才21歲,已展現不凡的氣勢。然後他三度進出Lynott組的Thin Lizzy,和Lynott共創的佳績如Waiting for an Alibi、Out in the Field,都是搖滾經典之作。
Lynott以主唱的身份組團,後來才學了貝斯及作曲,Thin Lizzy是少數被歐美樂迷承認的愛爾蘭搖滾樂團,Lynott去世後,他的雕像立在都柏林市中心Grafton Street街頭,可見受擁戴的程度。Lynott的白人媽媽未婚生子,黑人父親屢向她求婚未果,但一直有供給這對母子贍養費,Lynott由外婆照顧,從小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他是事業有成之後才嗑藥成癮,最後母親發現他染上海洛因癮,逼他進療養院做勒戒,幾天之後,突然身體狀況直轉而下,死於多重器官衰竭。
Moore談起這段經過,不禁黯然,「雖然他誰的話都聽不進去,至少我力勸過他。當時Lynott的兩個女孩還很小,我問他,難道不想看到她們長大成人嗎?他會謝謝我,然後依舊我行我素。」1985年冬天,Moore和當時的妻子去外地探望岳父岳母,有人告訴他Lynott病重,沒想到,第二年的1月4日就死了,才36歲。
Moore回想當年,說好幾天過後才承認Lynott真的走了,「我從來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卻真的必須以酒澆愁,在一家酒吧裡,有人播放我們樂團的歌,一個傢伙走過來說『請節哀』。我回到家,不禁放聲大哭,痛苦極了。」
2005年8月20日,都柏林市為Lynott銅像揭幕,他的媽媽來到現場,過去Thin Lizzy的老戰友幾乎全數到齊,晚上以演唱會向Lynott致敬(見Gary Moore & Friends one night in Dublin:A Tribute to Phil Lynott)。這場演唱會是Moore促成的,他找來待過Thin Lizzy的三位主吉他手,加上他自己,本來Thin Lizzy就以雙主吉他手聞名,Moore與其他三人分別搭配,唱了10首他們的暢銷名曲。可以看得出來的是,Moore的實力遠在三人之上,當時他已如日中天,許多樂迷甚至認為,他是全球最頂尖的電吉他手。
有意思的是,這個演唱會的前後經過有個紀錄片,片中Lynott老友們講述他的舊事,說他文質彬彬,待人接物顯出教養良好,思想上比較不像是個rocker,而像是個知識份子,尤其對愛爾蘭的歷史了解得鉅細靡遺,是他們每個人的啟發者。不過其中有一人說,Lynott的音樂偶像是Jimi Hendrix、Elvis、Janis Joplin和Brian Jones,這四人個個早死,而且死因都和藥癮有關,也難怪Lynott會步上他們的後塵,提前向閻王爺報到了。
尋找自己的聲音
Moore很早就曉得自己和Lynott不一樣,他對女人不是那麼有興趣,對藥物也是,如果酒不包括在內的話。搖滾樂吉他手必須全神貫注,指板上的音符很容易閃失,藥物上癮,絕對無法勝任主吉他手;而且吉他像是重型武器,像機關槍,需要一個控制力強大的人,才能讓它為自己所用。Moore在演奏搖滾樂時,必須是個小心翼翼的戰士;閒下來時,他神經還緊繃著,酒這時是最好的朋友。
他右臉頰到下巴的一道長疤,據說是酒後打架,醒來時都想不起來怎麼受傷的。
1974年,Moore加入了英國鼓手Jon Hiseman的 Colosseum(1975~1978),是個fusion樂團,即興意味很重,融合了爵士、放克、藍調等,這是1960年代興起的樂風,較偏爵士的例如Mile Davis、Chick Corea,偏搖滾的如Frank Zappa、Caravan、Soft Machine、Spirit等,Colosseum也算是其中佼佼者,既然志在做實驗性的音樂,當然很難兼顧市場。
「比較起來,Thin Lizzy像是打爛戰,大家想到哪裡做到哪裡,起床、喝個爛醉、上台演出等等,相反的,Colosseum的成員很嚴肅,很團結,很專業。」Moore說,「我跟他們在一起的3年,大家搭著迷你巴士,到處住便宜旅館,就為了可以跟歌迷演奏我們想演奏的音樂,不是為了錢。然而很幸運,還是有唱片公司願意幫我們灌唱。」
但Moore並不覺得與Colosseum的合作,使他得到充份發揮。「從他們那裡離開之後,有時單飛,有時再回到Thin Lizzy,我常常感到,自己的適應能力似乎有些太好,好的讓自己四分五裂,不曉得哪個方向才是我應該努力的,而我的歌迷也應該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這樣變來變去,哪個才是真正的我呢?下週我會跑去彈爵士吉他了嗎?」
逐漸的,Moore在不工作的時候,或在後台,總是彈奏著藍調,有人就說:「你彈得滿像回事了,該去灌張藍調唱片……」這話說中了Moore的心事,為什麼他鍾意的都是藍調歌手,很少搖滾歌手呢?例如Jimi Hendrix、Roy Buchanan、Peter Green等,為什麼這些人那麼吸引他?
來自Roy Buchanan技法的影響
先說說Roy Buchanan(1939~1988)吧。這位早年演奏時總是穿著一件土土的花格西裝褲,上身隨意搭配的先生,可是包括Moore在內許多樂壇名吉他手在技法方面的導師,也是至今仍受到電子吉他界無限尊崇的吉他手。他那把1953年型的Fender Telecaster,在他的操弄之下,可以發出幾十種聲音。早年,他從模仿Jimi Hendrix和Chuck Berry的歌起家,後來他的音樂類型頗多,有恬靜的Sweet Dreams,也有狂野怪異的You Are Not Alone。
從早期Buchanan灌製的唱片,便知道他絕對是個自由自在的音樂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吉他聲裡,能夠演奏吉他,就是他每天最大的快樂。熟悉他的人說,他平常幾乎是不笑的,除了彈奏班鳩琴他會笑之外,很少看到他展露歡顏,他這時笑,是因為他雖然吉他彈得出神入化,卻完全無法掌握班鳩,他在笑自己笨。
「吉他已攝其魂魄」,很多朋友這麼形容Buchanan,這位來自美國阿肯薩州、在加州長大的音樂家,父親是農場契約工兼當地五旬節教會牧師,由於教友中黑人比例不小,他很早就迷上靈歌。他和Moore一樣,14、15歲便開始以彈唱為生,有時跟團伴奏,有時脫團做個人秀;他也幾乎和Moore一樣待人慷慨且溫和,只在對音樂有要求時,才會發點小脾氣。不一樣的是Moore比較開朗自信,Buchanan則內向自卑,縱然已成吉他高手,因家計繁重,近30歲還想改行做理髮師。
1971年是Buchanan的轉運年,美國公共電視製做了《世界最頂尖的無名吉他手》(The Best Unknown Guitarist in the World)紀錄片,引來披頭四John Lenon和鄉村歌王Merle Haggard的讚歎,也為Buchanan贏來寶麗金唱片公司的一紙合同,那年他已32歲。自此到他48歲去世,出了13張專輯和3張現場錄音。基於他的「存貨甚豐」,去世後又出了17張專輯。
雖然Buchanan有好幾張金唱片,算是成名的吉他手,卻承認每次上台都還緊張得很,並不是大家看見他那樣的悠閒自在。聊到外傳1969年滾石合唱團曾找他去替代Brian Jones,他說確有其事,但他有自知之明:「I don't feel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look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think like a Rolling Stone.」並說,最危險的就是人人都誇你為世界第一的時候。其實並沒有什麼世界第一。
有一次人家問Buchanan,請他評量一下幾個他的年輕崇拜者(大概意指Jeff Beck或 Gary Moore),他只回答:「彈得快又好是一回事,但演奏總是還要回到歌曲的基本面,看看你究竟想表現什麼。你有辦法,就表現得出來,這時無論你被別人如何評價,你都自知是成功了。」
Buchanan有6個小孩,本來是個愛家護子的父親,然而成名讓他必須不斷的上路做巡迴演出,經年累月下來,習慣性嗜酒腐蝕著他的肉體,有時表演會出現突如其來的恍神。他最後一場演出,是1988年8月7日在康州新海文,因為酒醉砸鍋,他還信誓旦旦一定要戒酒,可是8月14日又因酒後鬧事被捕,地點是維州的Fairfox郡,他被送進警局的牢房,第二天早上,守衛發現他以自己的襯衫上吊自殺了。
Moore雖承襲了很多Buchanan的吉他技法,兩者的真正不同,在於Moore上台後絕對為了觀眾賣力演出,而Buchanan常說,他演奏多是為了給自己聽的,是為了讓自己得到滿足,雖然在他生涯末期,變得比較能夠與觀眾互動,但是他與他的吉他之間有一種極其神秘且私密的關係,在他表演時,觀眾永遠感覺得到。
雖然Moore與Buchanan一樣,都不是那種常常通宵達旦開趴的藝人,即使現場演出及唱片銷路表現耀眼,他們生活仍一如常人,但他們承受的精神壓力迥異於常人。娛樂業是競爭白熱化的行業,尤其藍調搖滾是比較特殊的樂種,觀眾對音樂本身的要求更高,也是壓力的主要來源之一。
Peter Green的致命吸引力
Buchanan與Moore兩人的精神向度不同,Buchanan是對內深掘,Moore是朝外展開;前者追求返璞歸真的美感,後者嘗試建構華麗的情感戲劇;前者大方保留音樂的不足缺憾,後者力圖羅織音樂的完整敘事。Moore不公開認Buchanan為他的老師,是有原因的,因為他不認同音樂只是個人靈魂的養料,而是必須能夠與眾人產生身心共鳴的一種實質力量,他希望觀眾能瘋狂、沸騰起來,所以特別痛恨在那種觀眾無法站起來舞動的場合表演。
相反的,Moore承認自少年時代便受到Peter Green吸引,白人吉他樂手中,可能唯有Green真正捉住了藍調搖滾的精髓。Moore曾出過一張專輯獻給Peter Green(Blues For Greeny,1995),他在Green的吉他聲中發現一種溫柔的安慰,Green無論唱歌或彈奏,都令人有滴水能夠穿石的感覺,只要你聽過一次,永遠不可能忘懷,Moore對這種精神境界心嚮往之。這張專輯中,Moore使用的就是當年Green以1,000元美金廉讓給Moore的'59 Les Paul,有別於Moore的其他專輯,他以相當含蓄的演奏法,模仿Green的演奏法,來表現Green的作品。
Green比Moore大6歲,是個英國倫敦東區長大的吉他手,Moore第一次聽到他演唱是在貝爾法斯特一家小酒館,Moore當時才14歲。當然不只Moore為Green著迷,這個猶太小子才氣縱橫,除了給自己的合唱團Fleetwood Mac寫了無數歌之外,可能很多人不知道,Santana聞名世界的Black Magic Woman就是出自他的手筆。
Green出道時被John Mayall帶到他的Bluesbreakers合唱團,頂替Eric Clapton留下的吉他手缺,並預言他的成就會超過Clapton。起先,尤其是Fleetwood Mac氣勢當好時,不知多少人都唱過他寫的歌。然而Green在1971年沾上毒品LSD後,不出3、4年便報銷了,例如Heavey Heart、No Way Out等歌,都可以看出藥物的影響。
1970年代中期,Peter Green常常陷入昏睡,也不時發生譫妄的情形,醫生診斷他因吸食LSD導致精神分裂症狀,他足足在勒戒單位待了2年,才「乾淨」的回到流行音樂界。他算是幸運,雖沒有東山再起,直到今天仍活躍於藍調搖滾界,也不時參與巡迴演出。
Green的吉他琴聲依然美麗動人,繼續保有B.B.King常盛讚他的「甜滋滋」的味道,而且,現在他的「迷幻」是清醒的。人不可能有兩個人生,實相的人生仍值得期待與經歷。他變成一個胖胖的、笑容可掬的70歲老頭兒,接受訪問時常答非所問,聽他嘴裡唱著:「Give me back my freedom.」時,你會哀傷的想到,這是一個我們務必珍惜的、劫後餘生的人。他的悲劇成了我們的享受。
倒是Moore在2011年死了,2月6日,他和女友到西班牙一個海灘渡假,半夜死於心肌梗塞,時年58歲。他吃了一頓安安靜靜的晚餐,兩人還去沙灘上散散步,回到旅館;半夜4點,他女友感到Moore好像很不對勁,曾試著給他做按摩。死後的檢驗證實,Moore不僅是「喝多了」,他死時身上有0.38%酒精,是酒駕限制的5倍含量,通常,人體內酒精含量在0.4%至0.5%便足以致命。
Moore下葬於英國Sussex的瑪格麗特教堂墓園,喪禮只有少數親友參加;他結過一次婚,共生下3個孩子,2個兒子是前妻生的,女兒是他同居了11年的女友生的。他的經紀人發布消息後,全世界的大報都刊出過消息,連台灣都不例外。
沒有人知道他為何要喝下那麼多酒,事實上,我們對Gary Moore的生活所知不多,他是個非常著重隱私的人。或許他冷硬的臉龐只是一張面具,面具下是個異常柔軟脆弱的男人,唯有他的吉他、他的藍調搖滾,足以負載他易感的魂魄。
以上文稿原文可按以下連結: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95/article/5558
Gary Moore - Still Got The Blues (Live):
https://youtu.be/4O_YMLDvv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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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反清復明的故事01 :我要成為海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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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石井本宗族譜〉
鄭成功的祖先,先是在唐僖宗光啟年間,因為黃巢之亂搬遷到南方的。
具體來說,是由河南光州固始,南遷到福建。
那本族譜裡面的「石井」,是中國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下轄的一個鎮。
也是公認的,鄭成功的故鄉。
鄭芝龍的父親鄭士表,是泉州城內一個小官吏,收入很微薄。
還好,住在泉州,這是個不缺機會的地方。
1621年,也就是小木匠皇帝上台的那一年。
鄭芝龍帶著兩個弟弟,去投靠香山澳(澳門)經商的舅父黃程。
鄭芝龍在此學習了葡萄牙語,接觸各國的海商。
為了取得外國商人的信任,他受天主教的洗禮,教名為:
「尼古拉斯·嘉思巴特(Nicolas caspard)」。
鄭芝龍在澳門的兩年,認識了影響他一生的貴人:
「時常往來與日本與澳門的大海商李旦。」
(時人稱為Captain China,中國隊長?)
1623年,一艘李旦的大船,從泉州開往日本長崎平戶島。
船上有白糖、奇楠、麝香、鹿皮等貨物,以及一個將改變很多人命運的男人。
在長崎,鄭芝龍碰到日本人田川氏。
田川氏是平戶藩士田川七左衛門之女,但是有資料顯示,她母親改嫁中國人。
所以,她可能對中國人很熟悉。
為什麼忽然這種八卦呢?
因為,這位女性的感情生活很重要。
1624年,田川氏在平戶島生下一子,取名鄭森。
這個孩子,就是名揚四海的鄭成功。
先不說小鄭成功,先說說鄭芝龍的奮鬥史。
1624年初,鄭芝龍因李旦推薦,前往澎湖擔任荷蘭人的翻譯及通事。
(鄭芝龍通曉閩南語、南京官話、日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且可能通曉荷蘭語。)
(真是人才~)
為什麼是澎湖呢?
因為此時荷蘭人,還不知道台灣島在哪…
而澎湖,荷蘭人18年前就來過了。
那一次,留下了「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的石碑。
這一年,荷蘭人第二次佔據澎湖,想在中國沿海創造一個貿易根據地。
然後,又被明朝逼退。
同年初秋,荷蘭人撤退至台灣南部,鄭芝龍當然也跟著來了。
其實,你可以說,鄭芝龍是去荷蘭人陣營臥底的。
由於明朝和荷蘭的爭執,影響到李旦在陸、日、台間的商業利益。
因此,李旦派鄭芝龍去荷蘭人那邊當翻譯,算是跟荷蘭人開始合作吧。
從此時開始,鄭芝龍將事業重心自日本遷到臺灣。
至於是什麼事業呢?
說穿了,就是當海盜。
荷蘭人給鄭芝龍的任務是:
「在台灣海峽截擊往馬尼拉與西班牙人通商的中式帆船。」
根據荷蘭第二任大員長官(1625–1627)傑拉德·韋特(Gerard Frederiksz de With)的說法是:
「通事一官,率領約三十艘中式帆船去進行截擊與俘獲的業務。」
就在鄭芝龍努力搶劫的時候…
1624年8月27日,田川氏於平戶島千里濱
生下了那個將撼動東亞海面的孩子。
鄭成功出生之後,鄭芝龍也決定自立門戶了。
反正搶劫,幹的都是刀頭舔血的營生,為什麼不自己當老大?
隔年1625年4-5月間,鄭芝龍離開荷蘭人,開始了成為海賊王的旅程。
一名荷蘭船長是這樣紀載當時的場景:
4月27日星期天
...突然首領一官後隨手執刀劍的銃手七八名,作為代表,向我們寒暄。
當時,這一行的王者,就是李旦。
只是鄭芝龍要崛起之時,也是李旦生命走到盡頭的時候了….
1625年8月2日,李旦在從台灣回平戶途中去世。
李旦在台灣的產業和士卒,從此轉歸鄭芝龍控制。
而於廈門的產業,則落入另一個大海到許心素的手裡。
此後,鄭芝龍與許心素,互相對抗多年。
附帶一提,在台灣流傳很廣的「顏思齊開拓傳說」,其實在歷史上很難找到根據
歷史學界始終都比較相信:
「顏思齊其實是李旦的化名。」
(當然,也有可能是李旦的副手。)
總之,鄭芝龍現在開始,真的叫鄭芝龍了。
1626至1628年,鄭芝龍以台灣魍港(嘉義縣布袋鎮)為基地
劫掠福建及廣東數地,使明朝官兵疲於奔命。
由於鄭芝龍的業務能力太強,明朝決定收編他。
只是,條件一直談不攏。
鄭在台海縱橫兩年六個月,搶得不亦樂乎。
1627年,鄭芝龍旗下已有700艘船。
嚴重威脅老對手許心素的業務。
許心素找上荷蘭東印度公司,想聯手打擊鄭芝龍,但東印度公司未允。
鄭芝龍則乾脆一舉滅殺對手許心素,成為台海第一海盜。
直到1628年年底,福建巡撫熊文燦招安鄭芝龍成功。
熊文燦是四川敘永人,官至兵部尚書。
曾掌管南畿、河南、山西、陝西、湖廣、四川軍務,權傾一時。
後因圍剿張獻忠不力,被崇禎帝下獄處死。
總之,透過熊大人,鄭芝龍開始當官(海防遊擊)了。
當然,這個官不大,也就是個少校營長。
但是,好歹是個開始。
雖說官階只是四品武官,但是鄭海盜手下人不少。
1628,鄭芝龍投降明朝時,部眾3萬餘人,船隻千餘艘。
有了正式的官方招牌之後,鄭芝龍在老家安平鎮,當起了地頭龍。
他打破官方的海禁,繁榮海市,吸引各國商人。
他的武裝船隊旗幟鮮明,戈甲堅利,戰鬥力驚人。
定期航行於中國沿海、臺灣、澳門和日本、菲律賓等東南亞各地之間。
幾乎壟斷了中國與海外諸國的貿易。
1633年,荷蘭臺灣長官漢斯·普特曼斯攻打廈門,被鄭芝龍打的大敗。
後來雙方達成和解:
「荷蘭東印度公司保證不再來中國大陸沿海。」
「改由鄭芝龍派船至臺灣進行貿易。」
當然,事業做大之後,光靠搶劫賺錢,就顯得太小家子氣了…
「必須企業化。」
鄭芝龍設立「五商」,掌控中國境內進出口的商品銷售管道。
「山五商」:
設於杭州,分「金、木、水、火、土」。
負責收購中國絲綢、瓷器、珍玩等各地特產至廈門。
「海五商」:
設於廈門,分「仁、義、禮、智、信」。
負責運作海路商船隊,將貨品運銷至東北亞及東南亞各地。
1633年,鄭芝龍事業做的如日中天。
這一年,同時也是日本鎖國的一年,但是這鎖不住鄭老大。
歷史課本往往都寫:
日本鎖國時,只准荷蘭及中國帆船進出。
這裡說的「中國帆船」,其實就是鄭老大獨家的。
接下來十年,直到明朝滅亡,掛著鄭氏旗號的中國商船壟斷東亞貿易。
華船(大部份是鄭芝龍的)進出日本的數字,比荷蘭船多出7至11倍。
什麼是海賊王?
這就是。
-
自費反清復明的故事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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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段,講了鄭芝龍慷慨激昂的前半生。
本來只是想為鄭成功登場做個引子。
只是,臺灣史的這一段,考試挺熱門的,歷史敘述卻又有很多迷思…
每次都有學生來問,時間短又說不清楚,乾脆一次寫清楚,方便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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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代一下鄭芝龍的結局。
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禎皇帝自縊於煤山。
大明江山,半壁崩塌了。
在這種大時代,最考驗人的政治判斷力。
讀者諸君擁有「歷史之眼」,當然可以預見鄭芝龍的悲慘下場。
這裡就不詳述了。
1646年,清軍逼近福建,鄭芝龍心存觀望。
將駐軍撤離仙霞關,讓出天險。
讓滿洲清軍入閩,自己則退守泉州安平。
隨後,鄭芝龍的泉州同鄉,同時也是「大號明奸」洪承疇出面勸降鄭芝龍。
鄭芝龍獲得空頭王爵許諾,以及一個翻臉的兒子。
1647年,鄭芝龍後被誘劫往北京,封同安侯。
同一年,清兵逼殺田川氏,鄭成功決心殺父報國,誓死抗清。
1655年,鄭芝龍入獄。
1661年,鄭成功東征台灣,年底,鄭芝龍被斬首於北京柴市。
接著,故事要轉到鄭成功身上了。
鄭芝龍投降滿清之後,不願投降的部屬,就轉由鄭成功領導。
這裡,就是我這段故事要說的主題了。
接下來的十多年,鄭成功在東南沿海,聚攏了十多萬兵力,誓師抗清。
1658年,鄭成功甚至動員了17萬大軍北伐南京。
這基本上是鄭成功自費的軍事活動,是他私人的反清復明事業。
問題是,錢從哪裡來的呢?
學者估計,以明末的物價,這種規模的軍事行動:
「每年平均需消耗300-360萬兩白銀。」
「作戰規模大的時候,甚至需要400萬兩。」
以閩南沿海彈丸之地,鄭氏集團是如何籌集這麼多資金的呢?
要知道崇禎年間,握有天下的朝廷財政收入,也不過400餘萬兩。
看過上集的朋友,應該知道答案了:
「關鍵,就是貿易。」
這次,我就來詳述一下,貿易的利潤與規模。
鄭氏靠海商起家,全盛時期旗下船艦高達千艘,承包了最賺錢的貿易路線。
就以對日本的貿易來說吧:
1647年至1662年之間,也就是鄭成功接班後的15年。
航抵日本長崎的中國船隻,主要仍然來自鄭成功的勢力範圍。
據紀載:
「1650年,抵達日本長崎的七十艘船中…」
「有五十九艘,來自鄭成功所統治的地區。」
這種情形大致年年相同。
也就是說,鄭氏集團至少佔有80%的對日貿易份額。
那麼,做的是什麼生意呢?
江戶初期的日本,熱銷商品是中國的生絲,絲綢與糖。
商品價差之大,讓經營現代國際貿易的商人流口水啊…
據統計,從1622年到1660年間:
「從中國輸送到日本的生絲,每百斤價格平均為377兩白銀。」
「生絲生意的利潤率,平均可高達277%。」
生絲貿易不只好賺,而且還是「大規模」的好賺。
經鄭氏貿易船隊輸入日本的生絲,每年高達十餘萬斤。
另一項輸日大宗商品是糖。
1655年,輸日砂糖就高達141萬7430斤。
價差呢?
「每百斤砂糖,在中國賣2.5兩白銀。」
「運到日本後,每百斤8兩。」
砂糖貿易,利潤高達220%。
除了出口,鄭氏船隊還從日本大量進口貨物,尤其是日本大量出產的銅:
「每百斤銅,在日本僅僅13.5兩。」
「當時中國的銅價,則為每百斤白銀20兩。」
銅類貿易,利潤率達到48%。
從1650年到1660年,鄭氏船隻往來台灣、日本、中國沿海。
將生絲,糖等貨物運到日本,再從日本載回鉛和銅等貨物。
據統計,單單從事對日本的進出口貿易,就能收入141萬兩白銀利潤。
而南洋方面的貿易,一年也帶來93-128萬兩白銀的利潤。
單憑貿易,以足以維持一隻規模龐大、有戰鬥力的軍隊了。
但是,這些還不是全部。
別忘了,鄭家是從海盜起家的,除了做生意,老本行不能放下。
從鄭芝龍那個時代開始,收保護費就已經是重要的固定收入了。
當時的船隻保護費,稱之為「牌餉」。
通過東亞海面的船隻,必須依其大小,繳納牌餉。
否則後果自負…
按照規矩繳費後,可得到一面牌,在海上就可不受劫掠。
注意,不是「不被鄭家海軍搶劫」,是沒有「任何人敢搶」。
如果沒有這種一言九鼎的本事,怎麼收保護費。
在那幾十年裡,鄭氏將海上貿易分為東洋、西洋二線。
西洋船:從事暹羅貿易。
東洋船:從事日本貿易。
西洋船的牌餉金額不明,東洋牌餉應納餉銀是:
「大者二千一百兩一年,小者五百兩一年。」
注意,要繳這筆錢的,不只是亞洲商船。
荷蘭,英國,葡萄牙等西歐商船,也必須按照規矩繳費。
如果沒有懸掛「鄭」字令旗,就自己出海隨便搞,隨時可能被送進海底。
鄭氏這種保護費收的有多誇張?
來看一個例子:
鄭成功在決定攻打台灣後,軍隊還沒出發…
就已經授權何斌,在臺灣向當地貿易船隊發放牌餉,收取餉銀。
還有,鄭成功在日本的胞弟,田川七左衛門,也幫鄭成功發放牌餉,收取餉銀。
「著訊守兵、地方官盤驗,遇有無牌及舊牌之船、貨,船沒官,船主、舵工拿解。」
--鄭成功寫給他弟弟田川七左衛門的信
看看這種說話的口氣,有沒有大海霸主的氣魄?
單是一項保護費每年收入就令人乍舌。
說了這麼多,鄭氏集團平均一年能收多少白銀?據楊彥傑《1650至1662年鄭成功海外貿易的貿易額和利潤額估算》一文估計,當時鄭氏集團年利潤可達2000萬或3000萬兩白銀。小編對這個數字不太相信,但是即使砍半再砍半,也有500萬-750萬兩白銀了。
正是有巨額的收入來源,鄭成功才能維持一隻擁有十幾萬員額的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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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禮基本資料 在 [活動]大士爺在宗天宮法會起乩為信眾處理陰症- 看板Folklore 的推薦與評價
第一次面惡心善的「大士爺」保鑣,即將在中元普渡法會起乩為信眾收驚】
中元普渡是台灣傳統三大節日之一,更是三官大帝裡面「中元二品地官清虛大帝」的生日
。中元主要是赦罪普渡,顧名思義就是祈求地官清虛大帝超渡及赦罪祖先及孤魂。透過普
渡無主孤魂,度六道苦難眾生外,如祖先先前有罪,宗天宮天上聖母將代為祈求中元赦罪
地官清虛大帝赦免祖先其罪,並為祖先累積功德,使其困苦得以解脫。更能為在世的父母
、子孫祈福,如有心願未完成者,上香向宗天宮天上聖母稟報,天上聖母將代為祈求地官
清虛大帝,使心願能早日達成,進而運途順遂、元辰光彩、家庭美滿。
宗天宮天神查到今年農曆七月因孤魂眾多,有比較不平靜之狀況,故宗天宮天官紫微大帝
及地官清虛大帝特地向上天庭、地府請旨,特別邀請又稱「面燃鬼王(焰口鬼王)」也就
是俗稱的「普渡公」的「大士爺」至宗天宮助此次中元普渡法會圓滿順利,更要幫助所有
宗天宮的信徒在農曆七月都能夠平平安安。
中元普渡會由大士爺坐鎮,除了用來維持孤魂秩序,預防大鬼、小鬼相互爭食而擾亂普渡
會場,保佑法會的平安進行與圓滿結束外;農曆七月在大士爺的庇佑下,更能讓善男信女
避免受孤魂干擾、出入平安。
昨日大士爺親臨宗天宮,特別降駕指示農曆七月九日(國曆8月19日)中元普渡相關事,
若信徒有:
(1)陰症(長期皮膚有問題,精神不振等)
(2)迷花
(3)備受外方干擾
(4)有冤情者
(5)小孩受驚嚇導致夜啼大哭嚴重者
(6)運勢低而害怕農曆七月不平安者
(7)農曆七月要出遠門者
當日可親自到宗天宮大士爺面前點香稟報,請大士爺設法做主、處理。當日下午1點至3點
,大士爺將起乩為上述7大類信徒收驚,因大士爺領地府的敕令處理時間只有一個時辰(2
小時),所以只能【限額100名】,將於中午12點半開始發放號碼牌。(數量有限,敬請把
握!若未能拿到號碼牌者,在農曆七月十五日/國曆8月25日,可高雄梓官城隍廟求大士爺
設法做主,城隍爺這次也有邀請大士爺起乩幫信眾處理)
收驚民眾需每人需拿三支銀紙(銀紙費用:隨意),依志工引導進行收驚。若有家人不能
前來,也可拿衣服給大士爺收驚,每件衣服代表一人,每人一次收驚最多可拿5件,收完
之後當天立即給當事人穿上。(15支銀紙)
有了「大士爺」當保鑣,為中元普渡這樣一個緬懷先人、佈施無形眾生的民俗活動,又增
添了幾分溫暖、平安的色彩。
歡迎宗天宮全國信眾於歲次戊戌年農曆七月九日(國曆8月19日)蒞臨宗天宮參與中元普
渡盛會。當日下午1點,由問神達人王崇禮老師帶領全體志工及所有來參加普渡的信徒,
一同進行團拜。若未報名普渡法會者,可自行準備供品來到現場,一同參與贊普。贊普者
可於中午12點半前至宗天宮櫃台進行登記,留下基本資料。這些資料我們也會一併寫入疏
文中,為您向地官清虛大帝請求赦罪、祈福。(贊普者,不列入中元普渡擲杯名單。)
●相關流程如下:
上午7點:大士爺開光,正式進駐宗天宮法壇
上午8點:中元地官大帝祝壽儀式
上午9點至中午12點半:開放在地里民贊普登記、供品擺放
下午1點:開壇祭拜儀式/問神達人王崇禮老師恭讀疏文/全體團拜、大士爺開始起乩收驚
加持處理
下午2點半:中元普渡千人擲杯儀式
下午3點半:開化金紙
下午4點起:慈善團體物資捐贈、參拜信眾供品領取。
下午5點:普渡圓滿
心得:農曆七月誦持金光神咒還是會感到頭劇痛和身體發冷嗎?快來宗天宮找大士爺吧!!可
以保你身體健康、精神愉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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