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
前不久,小編才分享過一部馬奎斯的短篇〈巨翅老人〉。
而這部〈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的開頭,也有些相似,都是以海難後的岸邊開場。
不過,這部故事的主人公,在開頭就已經溺死了。
之後都是圍繞著,要為他舉辦一場葬禮展開故事。
你覺得這其中有什麼隱藏的意涵、或者對故事有什麼樣的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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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 / 馬奎斯
海面上漸漸漂過來一個黑乎乎的東西,先發現的孩子們炫耀說那是一艘敵船。過了一會兒,他們又發現那件漂浮物上沒有掛旗幟,也沒有桅杆,於是又認為是一條鯨魚。一直到它漂到岸邊,他們從它身上取下那些黑乎乎的馬尾藻、水母和遇難船隻的碎片後,才發現是一個淹死的人。
孩子們跟這個屍體玩了整整一下午,他們在沙灘上把他埋好,然後再挖出來,後來被大人看見了,便給村子裡報了信。村子裡男人把他抬到附近的房子裡,抬屍的時候,人們發現這具屍體比所有的死人都龐大,都沉重,重得像一匹馬,男人們互相議論著,可能是因為他在水裡泡得時間太長了,水都浸到了骨頭裡的緣故。當他們把他放平在地上時,發現他比所有的男人都高大,這所小房子幾乎都裝不下他,但是他們想可能在某些被淹死的人身上自然生長的機能即使在人死後還繼續起作用。他渾身上下散發出一股海水味,皮膚外面黏著一層污泥。
不用給他洗臉,就可以斷定,他一定是外鄉人。這個村子只有十幾戶人家,分散居住在這個荒涼的海角邊,土地那麼少,以致母親們出門都生怕孩子被風颳到海裡去。大海是溫柔而又慷慨的,村子裡死了人,人們都是從懸崖上把他扔到海裡去的。所以當他們在海上遇到這具溺水者的浮屍時,只是相互看看,七條小船上擠滿了全村的男人,再也沒有多餘的位置,因此大家也就沒去理會他。
當天夜裡,男人們沒有出海,都到鄰近村子去打聽是否丟了什麼人,女人們留下來守護著那被淹死的人。她們用蘆絮擦掉死人身上的污泥,給他整理了那水草一般的頭髮,用刮魚鱗的鐵器刮掉貼在他身上的髒東西。她們在做這些事情時,發現那些東西都是屬於深海裡的,他的衣服都已扯碎,好像他曾在滿是珊瑚的世界裡遊歷過似的。她們還發現這死者曾是一個很傲慢的人,因為他的臉上沒有其他那些在海上淹死的人那種孤獨的表情。最後直到她們給他完全擦洗乾淨了,才發現他是那麼漂亮,於是都驚訝地憋住了呼吸。他不僅是她們從沒見過的那種最高大,最強健而又最其有男性美的人,而且是連在想像中都不曾見過的男人。
在村子裡找不到一張那麼大的床來停放他,也沒有一張那麼結實的桌子好用來為他守夜。女人們把村子裡身材最高的男人在節日裡穿的褲子拿來也穿不進,最肥大的襯衣他也嫌窄,最大的鞋子還是小。女人們都為這短小的服裝和他的美不相稱而感到難過,於是她們決定用大塊帆布和一件新娘子的粗線襯衫給他做衣服,以保持他死後的尊嚴。婦女們圍坐在一起,一針針地縫著,不時地望著那具屍體。她們覺得那天夜裡連風都反常,加勒比海從未有過這麼大的風,婦女們認為這些異常的變化一定與這位死者有關。這些女人們還幻想如果那漂亮的男人住在這個村子裡,他的房子一定有寬大的門;高高的房頂和結實的地板;他睡的床的彈簧墊子一定是用鐵螺栓為主要結構做的;他的女人一定是最幸福的。她們想像著:他很有權威,要海裡的魚他只需呼喚它們的名字就行了;他是那麼熱愛勞動,以至於能使最荒涼的石頭地裡流出水源;他還能在懸崖峭壁上栽種鮮花。她們暗自拿他跟自己的男人比,覺得自己的男人一輩子幹的都不及他一夜所幹的多,她們內心裡都在咒駡自已的男人,覺得他們是世界上最污穢而又沒有本事的人.女人們個個都陷入這些幻想的迷宮中,這時她們當中最老的一個嘆口氣說道:
「他長的多麼像埃斯特溫。」
不錯,是很像,大多數人再次看他一眼時,都覺得再沒有別的名宇比這還合適的了。可幾個最固執的年輕婦女想給他起名叫勞塔羅,但沒有成功。
最後麻布不夠了,衣服剪裁得不好,穿在他身上顯得緊繃繃的,仿佛他體內有一種潛在的力量,把襯衣的扣子都繃掉了。
後半夜,大海沉睡了,沙沙的風聲聽得清清楚楚,周圍一片靜寂.關於這溺水者的名字的爭議最後以命名埃斯特溫而告結束。
那些給他穿衣服、梳頭、剪指甲和修鬍子的女人,在把他放倒在地上時都抑制不住難受的心情。她們想到他死後都這麼麻煩,活著時他那龐大的軀體一定很不幸。她們仿佛看見他活著時進門總是側著身,頭總是撞門框;到人家裡,總是站在那裡,擺弄著他那海牛般的玫瑰色的嫩手,不知做什麼是好;女主人總是不放心地找把最結實的椅子,請埃斯特溫坐下,可他卻靠在牆邊,微笑著說:「沒關係,夫人,我這樣待著很好。」他每次到人家拜訪都總是重複那句話:「沒關係,夫人,我這樣待著很好。」他常常怕弄壞椅子而不肯進屋,可人家總是熱情地對他說:埃斯特溫,你別走,你哪怕等到咖啡燒開了再走也好呀。可後來,這個大傻瓜還是走了,多可愛啊,這個漂亮的傻瓜走了。天快亮時,女人們面對那具屍體,還在想著這些事。後來,當她們用塊手帕為他蓋臉,免得陽光打擾他時,見到他是那樣永遠的安息了,像所有的男人一樣,無法抗拒這自然規律的安排,都止不住流下了眼淚。先是她們當中最年輕的一個女人開始抽泣,其他人強忍著,只是悲傷地嘆著氣,可到後來,越來越想哭,因為這個被淹死的人越發使她們回想起埃斯特溫,這位世界上最無人幫助的可憐人,他是那麼溫柔,而又助人為樂。
最後,當男人們回來說,那個溺水者不是鄰村人時,她們在痛哭之餘都感到了一種莫名的空虛。
「神聖的上帝,他是我們的。」她們哭泣著說。
男人們認為這些言過其實的話只不過是女人的輕浮。他們已經被這一夜的尋訪搞得筋疲力盡,只想立即處理掉這個額外的累贅。他們找來一些舊帆布,捆成擔架.好把這沉重的身體抬到懸崖邊上。他們想在他腳腕子上捆上一副商船的鐵錨,好讓他順利地沉到海底,這樣即使是再大的風浪,也不會再把他漂回海岸了。但是他們越是著急,女人們卻越是耽擱時間。她們像正在啄食海灘貝殼的母雞受了驚嚇一樣。一些人忙著給死者這兒放上護身符,另一些人忙著給死者在那兒扣上一條導向的帶子,七嘴八舌的,這個說「你取下來.放到這兒。」那一個又說「你看都快把我擠倒在死人身上了。」這亂糟糟的場面使男人們感到莫名其妙,他們開始抱怨沒有必要為一個外鄉人搞這麼多裝飾品,反正在上面帶再多的東西,也是餵鯊魚。女人們並不理會,仍繼續往死者身上放那些不值錢的殉葬品。放上去,又取下來,再放上去。男人們嘴裡罵著:這裡什麼時候這樣對待過一個漂來的死人,一個素不相識的死人,一堆臭肉。一個女人被這毫無感情的話激怒了,走過去取掉蓋在死者臉上的手帕,這下連男人們也都驚呆了。
是埃斯特溫。男人們二話沒說就認為是他。如果對他說這是瓦爾特.拉萊,他們也許還會記得他那美國人的口音,肩頭上的金剛鸚鵡和打猛獸的火槍。但是這埃斯特溫,世界上只能有一位,而現在他正像一條大白魚一樣挺在那裡,沒穿靴子,套著不合身的褲子,堅硬的指甲只有用刀子才能削動。取下他臉上的手帕,可以看出他的表情很羞愧,似乎在說:長得這麼龐大,這麼重,又這麼漂亮,這並不是我的過錯;如果我知道這些會帶來這麼多麻煩的話,我一定會找一個最秘密的地方去淹死.甚至我還會自己在脖上繫一個鐵錨,免得在這星期三來打擾別人。他的樣子是那麼真誠,以至於連那些疑心最重的男人——這些男人夜裡在海上總是感到無比的苦惱,擔心他們的女人會等他們等得厭煩,夢到他們被淹死了,或別的更可怕的事——也都為埃斯特溫真誠的表情而感到震驚。
就這樣,人們為他舉行了他們為一個漂來的死人所能想像到的最隆重的葬禮。有些婦女去鄰村找花,把這件事講給另一些婦女聽,她們不相信,也跟來看看。當她們見到那死者後,就又去弄來更多的鮮花,人和花越來越多,擠得幾乎無法走路。
最後把這可憐人放下水時是人們最難受的時刻。人們選出一位最好的父親和一位最好的母親來充當他的父母,還為他選出兄弟、叔侄,因此通過他,村子裡所有的人相互都成了親戚。
有些海員從遠處聽到了哭聲便迷失了航向,他們不知道又是哪位被捆上了桅杆,不由得想起古代關於美人魚的傳說。
在去海邊懸崖陡峭的山路上,人們爭著抬那死者,面對著他們這華麗而又漂亮的死人,男女村民們第次發現村裡的街道已經壞得坎坷不平,他們的院落已經荒蕪,而且是那麼狹窄。
他們沒有給他捆鐵錨,為的是如果他想回來時,就回來。在把那具屍體拋下深淵以前的片刻間,所有的人都憋住呼吸。他們不需要相互去看,就知道彼此都不是完美的,永遠也不可能是完美的。但是他們也知道,從那以後一切都將不同,他們的房子將安上更寬大的門,更高的房頂,更堅固的地板,為了讓埃斯特溫可以到處走而不撞門框,為了將來誰也不敢竊竊私議地說什麼這個傻瓜已經死了,真遺憾,這個漂亮的傻瓜死了。他們將在房前牆上塗上明快的色彩,藉以永遠紀念埃斯特溫。他們還將鑿開岩層,在石頭地上挖出水源來,在懸崖峭壁上栽種鮮花,為了在將來每年的春天,讓那些大船上的旅客被這海上花園的芳香所召喚。連船長也下到甲板上,身穿節日的服裝,胸前挎著望遠鏡,佩戴著金星肩章和一排戰爭中得的獎章,指著這坐落在加勒比海地平線上滿是玫瑰花的海角,用十四種語言說道:「你們看那兒,如今風兒是那樣平靜,太陽是那麼明亮。連那些向日葵都不知道此刻該朝哪邊轉。是的,那兒就是埃斯特溫的村子。」
呆殼獸位置 在 宗佑-文字慾的囚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上一篇貼文講得是關於回憶、過去的舊事。
而回憶這種東西就是這樣,你總是無能為力的看著它逝去,但它卻會在某天來個回馬槍,殺得你措手不及。
就在一個禮拜前,我還真的在頭份的大馬路上懷疑自己是不是穿梭時空了.......
8月9號那天,我騎車要到頭份市區裡辦事,但在路上卻看見了一個讓我驚呆的景象............
那是一台YAMAHA(山葉)的RZR。
經典的紅白配色、加上擋泥板女神---王祖賢,讓我彷彿墮入三十年前的時光中(唯一比較具現代感的是那頂烤漆顏色比較時尚的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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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我上一篇說到我居住的南機場公寓是個圓拱型建築嗎?
當時,在我家斜對角的雜貨店門前,就停著一台一模一樣的RZR,車主是老闆娘的兒子;雖然我從沒見過車主騎過,但它長期像野獸般靜靜的蹲伏在那裏,給了我很深的悸動。
(所以,也一度讓我在高中時期去弄了一台......車況不是很好的FZR來騎了好幾年)
對會騎也喜歡騎重機的人來說,追風是一款很Nice的車。
流線感佳、加速度快(原廠不改裝,聽說就能把尾速拉到150公里),而且外型酷炫,讓人在當年就能用八九萬的價格入手一台只能在電視或電影上看見的跑車。
其他廠商見到這個情形,也紛紛研發或引進了更多性能更好、跑得更快(NSR)或是犧牲一點速度但騎乘更穩固的車子(FZR、FZ)。
所以也在這個背景下開展了當年台灣警察在路上攔撿飆車的一陣風潮(台北就是大度路了),而在那個不用戴安全帽的年代,這些車子也替閻羅王帶回不少回頭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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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第一次坐上"追風"已經是國中時候的事了,當時我同學就有一台(沒錯,那傢伙無照駕駛);某一次我給他從學校載回他家,那真的是一趟難忘的旅程。
有坐過的人就會知道,這種跑車型外觀的機車一般是沒有給後乘者抓握的部位(少數會有,像我在某些FZ的車殼上有看過尾巴兩旁有兩根握把;但FZ畢竟是傾向街車的設計)
我想原因是因為這種跑車型的重機本來就不是設計給兩人騎乘的;整體說起來,不管是駕駛座或乘客座的椅墊都只是薄薄的一片海綿墊,坐在後面完全不牢靠也不舒服。(若是妳有個男朋友,騎這台車載妳;妳會覺得很帥、很拉風,然後一直彎腰弓背20分鐘後會覺得腰快斷了........)
從性能跟設計上來考量,我想就連駕駛座後面的那個被視為是"乘客座"的地方,其實也只是增加騎乘者在高速行駛下能有個東西幫助自己抵抗慣性跟座用力的後檔。(所以有些車殼甚至在乘客座的位置是做成橢圓形來降低風阻,那自然是不能坐人了)
所以坐在這種車的後座,基本上就比一般的用路人的機車高出許多,只是在椅墊面積比屁股小的情況下,你會覺得像是在坐一個小板凳;而這種車又會在排氣管的上方裝上兩根可收納的腳踏棍讓你不至於被燙傷,又能有地方置腳,但在腳踏棍偏高的情況下(因為排氣管也不低),於是你就會像是坐著一個隨時會往後翻的小板凳。
還記得剛剛說過"這種跑車型外觀的機車一般是沒有給後乘者抓握的部位"嗎?
所以在這種已經不是很牢靠的情況下,後面的乘坐者只有兩種選擇,一個是緊緊抱著駕駛者的腰,一個就是雙手繞過駕駛者去扶著前面的油箱。
現在問題來了 : 兩個男人共騎一台車,你猜我是怎麼選的?
上路後,車子想當然耳的發出電影或GP賽車的巨大聲浪,那也表示當時騎得很快;第一次坐這種車很緊張的我又很會留手汗,所以當車子往前猛力加速時,我的手就開始往後滑........
但當你坐在一張幾乎是懸空的小板凳上,你知道在不戴安全帽的情況下,一旦失手,就會從板凳上往後飛,然後被後面的來車輾爆...............;所以只要停紅燈,我就會趕快把手汗擦一擦後再度扶好油箱;接下來就又是隨著加速一路往後滑.............
不誇張,這一趟十五分鐘不到的車程,讓我幾乎尿褲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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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回那天。
當那台車酷炫的出現在我面前,而且後面還不忘掛上當年的擋泥板女神之一的王祖賢(酒井法子也非常多),我真的覺得復古味滿點。
而當時我也一度以為那是其它的重機裝上RZR的車殼,但是當綠燈發動時的引擎聲,讓我知道那真的是一台RZR;而且更讓我意外的是從引擎聲聽來,那台早就已經停產很多年,連零件取得都不再那麼容易的老重機,居然被保養得很不錯。
總之,在頭份的路上遇到它,是一個很有趣的事情。
它讓我想起小時候的許多事情,也讓我想起高中之後那幾年騎著重機的快樂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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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後來為什麼換回一般機車?
#因為當時覺得下班已經累得半死了
#回家路上還要一直換檔是件真心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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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一、三、五的晚上10點半,一起看、一起想、有瞌睡蟲一起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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